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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时间:2020-09-27人气: 作者: 编辑部
文/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新时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1)


当前,在疫情严重冲击经济全球化、亚太区域政治经济格局深刻复杂变化的背景下,在我国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情况下,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开放的重要标志,是服务新发展格局、赢得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行动,也是支持经济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

 


一、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


疫情在全球大流行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并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格局。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彰显了我国坚定不移扩大改革开放的决心。


1.疫情严重冲击经济全球化,“挑战性全球化”特点突出。在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孤立主义、单边主义、民族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更为盛行。2020年1-9月,全球新增不利自由贸易措施934项,已超过2019年全年数量的1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根据WTO数据,第一季度商品贸易额同比下降了3%,初步预计第二季度降幅约18.5%,全年商品贸易额将下降13%-32%。此外,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无论是各国政府还是企业,都将改变以往基于低成本、零库存导向的全球产业链布局,而更加重视供应链安全与可控,更加强调内向发展和自主发展是一个基本趋势。


2.服务贸易日益成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重点与焦点。近年来,全球服务贸易较快发展的大趋势明显。2010-2019年,全球服务贸易额由7.8万亿美元增长至11.9万亿美元,年均名义增长4.8%,是货物贸易增速的2倍;服务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由20.3%提高至23.8%,提升了2.5个百分点。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报告:服务贸易的未来》预测,到2040年,服务贸易在贸易中的占比将提升到50%。随着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格局的重要性不断提升,全球经贸规则的焦点正加快从货物贸易向“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转变。2008-2020年签订的区域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涉及服务贸易内容的增加至998个,占比71.7%,远高于此前33.9%的水平。未来,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将进一步加剧,服务贸易在双边、区域贸易投资谈判中的比重逐渐增大,成为各国谈判和博弈的焦点。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2)

海口复兴城金融创新


3.我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首先,制度型开放是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开放。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服务贸易国,但服务贸易仍是我国高水平开放的突出短板。2019年,我国服务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重仅为14.6%,不仅低于世界23.9%的平均水平,也远低于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未来,从制造业领域为主的开放到服务领域为重点的开放转型将成为一个基本趋势。其次,制度型开放标志着开放领域向制度层面延伸,开放的任务也逐步从降低关税等边境上壁垒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等边境内壁垒延伸。第三,制度型开放的关键是逐步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并形成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与政策体系。


4.加快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以推进与东南亚经贸合作为重点打造重要开放门户。在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特定背景下,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和制度,充分释放海南独特的地理优势、区位优势与资源价值潜力,使海南尽快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吸引集聚全球优质生产要素、开展更高层次区域经贸合作竞争的重要平台与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枢纽。


(2)主动适应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按照“境内关外”的基本要求,在海南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保障货物、资金、人员、信息、技术等商品和要素流动自由化便利化;并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加快与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对标、对接,由此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建设。


(3)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对接为重点打造我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既要主动适应对标国际通行经贸规则,以高水平开放吸引全世界投资者到海南投资兴业,实现各方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共享中国改革成果;又要率先探索实行世界最新、最高经贸规则,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全球服务能力,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前沿地带,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提供重要经验。



二、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政策和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充分学习借鉴国际自由贸易港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和制度安排,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加快形成既有中国特色、又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政策与制度体系。


1.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一是对标国际自由贸易港的一般特征,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基本要求,在海南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货物、服务、资金、人员、信息等要素流动自由化和便利化。二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的经贸规则,尽快开展数字贸易、电信、环保、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先行先试。三是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准,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经营自由便利方面实现重要突破。


2.加快形成与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制度安排。



(1)以贸易自由便利为目标的海关监管制度。未来,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将更加复杂。能否利用重要时间窗口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局的头几年实现“一线”全面放开,是搞活市场、搞活经济、提升物流、人流、资金流的关键。争取到2025年前,实现“一线”彻底放开,“二线”高效、严格管住。


(2)以大幅放宽市场准入为重点的投资自由便利制度。例如,实行更加精简、透明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确保除少数领域外市场准入阶段内外资标准一致的基础上,大幅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数量;管理措施描述尽可能细化到具体业务,提高负面清单可操作性。同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清理事前许可和审批事项,在明确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经营等活动实行承诺制。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3)

洋浦港小铲滩码头


(3)以扩大金融开放为重点的跨境资金自由便利制度创新。在率先取消金融业外资股比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实现内外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同时,争取在海南开展数字货币试点,探索资金自由便利的新途径。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4)

陵水青年狂欢节


(4)以加快开放的人才政策为重点的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创新。例如,率先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对主要发达国家实行专业资格单向认可,最大限度便利高层次人才来海南就业创业;更多通过法定机构等平台吸引各类人才,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认定机制;建立健全人才移民服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协调外籍人才事务。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5)

引进人才助力自贸发展


(5)以高度自由便利开放政策为重点的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尽快出台“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的相关实施细则;深化与东南亚沿线岛屿地区在机场、港口、码头等方面的合作;支持洋浦在现有综合保税港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转型升级、功能扩展,建成泛南海地区最大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工、储备、交易、服务基地。


3.率先实现服务贸易开放的重要突破。产业基础薄弱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临着的突出矛盾。2019年,海南服务业增加值3129.54亿元,仅相当于浙江的9.2%、江苏的6.1%、广东的5.2%;旅行和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占海南服务贸易总额的72.04%,高于我国55.6%的平均水平。加快建立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与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自由贸易港产业体系,要立足于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薄弱的现实情况,在注重园区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将开放政策与“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特殊政策的“早期安排”向全省重点产业倾斜。例如,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关键在于加快形成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免税购物等开放政策的“早期安排”,使国人不出国门就能享受国际化产品与服务,由此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连接点。同时,适应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迫切需求,以高水平开放推进教育、医疗与公共卫生的高质量发展。

 


三、按照高水平开放的要求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的新突破


适应建立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要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在重视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制度集成创新的同时,推动行政体制、立法体制、司法体制等方面的制度集成创新。


1.推进以“五大自由便利”为重点的制度集成创新。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往来自由便利、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以及“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的税收制度,形成了高水平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与制度体系安排。要按照制度集成创新的要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以提高政策与制度安排的整体效益。


2.推进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高效率行政体制制度集成创新。行政高效运转是实现经济高度开放的内在要求。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按照“经济高度开放、行政高效运转”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机构和部门设置的制度集成创新力度,优化行政组织架构和职责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行政体制安排。为此,要尽快推动海南“大部门制”改革。建议以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为重点,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近或相似的功能、职责,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打造精简、扁平的政府机构与决策、执行职能相对分离的行政运作模式。


3.以高效、专业为导向推进司法体制的制度集成创新。随着海南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的逐步落实见效,各类民商事案件与国际性纠纷将会明显增多,迫切需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并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参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仲裁规则;对国际仲裁案件,允许当事人自主选择两大法系仲裁模式裁决;尽快以“仲裁地”标准取代“仲裁机构所在地”标准,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制度;明确商事仲裁的法律效力,限制司法机关干预仲裁程序、推翻仲裁裁决等行为,确保仲裁结果的权威性。


4.推进与一流营商环境要求相适应的制度集成创新。首先,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市场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以竞争政策为基础推动实现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其次,统筹强化产权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私人和以民营企业与中小企业为重点的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尽快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并实现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规则等与国际接轨。第三,深化土地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逐步实现各类行业、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要素获取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来源:《国家发展研究》杂志

文:迟福林

加快建立海南自贸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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